11月25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学习由徐世星主持。
徐世星首先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指出,从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看,我们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同我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而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发出了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动员令之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召开的,社会主义法治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保障作用不言而喻。
徐世星指出,这次会议的重要意义在于,正式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阐述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就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会上提出的“11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于“11个坚持”,要贯通历史和现实、关联国际和国内、结合理论和实际去理解,去领悟。
徐世星强调,党委班子成员既要带头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又要带头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更要将法治思维运用到工作之中,以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各项工作。
刘位龙在发言中指出,既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又要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所蕴含的世界观方法论,指导好日常工作的开展;朱翠珍在发言中指出,要将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不断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供稿审核人:徐世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