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精神,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程序,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录取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复试录取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工作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查备案。
2.学院负责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心理测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3.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统一制订各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及流程
(一)面试办法
1.面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逸夫楼508房间。
3.考生报到后随机抽取面试顺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低于5人,工作人员2人。
5.考场安排工作人员一人,负责考生的资格检查和对评委打分进行统计。
(二)面试流程
1.到达面试地点后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表》,后交研究生教学秘书。
2.填写签到表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3.按照抽签顺序由考场工作人员安排复试及进行网上心理测试。
4.考生的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在每一位考生结束面试时独立给出,当场核算。
四、复试基本要求、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符合《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及在指定平台填报调剂我院专业并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原则上按1:1.2左右的比例复试。
(二)复试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含英语口试、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
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英语口试、听力占5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100分。评价评分标准(总分150,小于90分者不予排序)。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潜质、思想品质等综合素养,具体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由各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1.专业综合面试考核标准(100分)
得分
| 60分以下
| 60-75分
| 75-90分
| 90-100分
|
标准
| ①专业知识不太全面、扎实;
②口齿一般;
③逻辑思维不太严密;
④思维反应一般。
| ①专业知识较为全面、扎实;
②口齿较清晰;
③逻辑思维较严密;
④思维反应较敏捷。
| ①专业知识全面、扎实;
②口齿清晰;
③逻辑思维严密;
④思维反应敏捷。
| ①专业知识十分全面、扎实;
②口齿十分清晰;
③逻辑思维十分严密;
④思维反应十分敏捷。
|
①专业知识:对专业知识阐述的准确性、全面性、深刻性、逻辑性。②语言表达:理解他人的意思;口齿清晰,具有流畅性;内容有条理、富有逻辑性;使他人能理解并具有一定的说服力;用词准确、恰当、有分寸。③逻辑思维:对事物能从宏观方面进行总体考虑;对事物能从微观方面对其各个组成成分予以考虑;能注意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各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表述严密。④应变能力:面对压力的反应;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考虑问题周到。
2.英语面试考核标准(50分)
得分
| 30分以下
| 30-40分
| 40-50分
|
标准
| ①语言较流畅
②表达准确度一般
| ①语言流畅
②表达准确
| ①语言十分流畅
②表达十分准确
|
①语言流畅:考察考生对外语听力、口语表达的掌握和熟练程度。
②表达准确程度:根据考生的发音、听力准确度、流利程度、语言组织能力方面进行考核。
3.同等学力加试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我院加试科目为:计算机原理和数据结构两门课程,加试采用笔试方式,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分数达不到60分者不予排序。考试时间:2014年3月31日下午。
4.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服从面试的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的面试顺序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不服从安排,擅自离开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待前一名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第二名考生自行到备考区等候,并保持安静,参加面试考生结束后,自行进入。(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4.面试考生在面试前,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地点做准备,不得喧哗。面试结束后即刻退场,不得在考场及筹备区附近逗留。
五、工作纪律
1.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2.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督查工作小组和学校纪委将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本细则如与《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冲突,则以《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山东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见:
http://www2.sdufe.edu.cn/yjszs/view.asp?id=11751
山东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