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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鲁信奖学金、爱心传承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14年鲁信奖学金、爱心传承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鲁信奖学金

鲁信奖学金由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捐资发起设立,奖励35名我校在校优秀学生,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本学院2个名额。

(一)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

4.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中,两学期均位于班级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二)鲁信奖学金的申报评审需使用统一的材料:

1. 《鲁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1式2份, A4纸双面打印)。

2. 《鲁信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打印版与电子版各1份,打印版加盖党总支公章)。

二、再担保奖学金

再担保奖学金由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励25名我校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协议,金融学院、会计学院获奖学生各占获奖总人数的30%,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本学院1个名额。

(一)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

4.为本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中,两学期均位于班级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再担保奖学金的申报评审需使用统一的材料:

1. 《再担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1式2份, A4纸双面打印)。

2. 《再担保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打印版与电子版各1份,打印版加盖党总支公章)。

三、领路人奖学金

领路人奖学金由上海领路人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捐资设立,奖励50名我校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根据协议,工商管理学院获奖学生占获奖总人数的30%,共15人,获奖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本学院3个名额。

(一)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

4.为本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在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中,两学期均位于班级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二)领路人奖学金的申报评审需使用统一的材料:

1. 《领路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1式2份, A4纸双面打印)。

2. 《领路人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打印版与电子版各1份,打印版加盖党总支公章)。

四、爱心传承助学金

爱心传承助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依据《山东财经大学爱心传承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政学【2013】11号)执行,本年度共有助学金名额192人,每人受助金额为4000元。本学院15名。

(一)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及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上一学年两学期均无不及格课程。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2)父母双方无劳动能力,或父母一方无劳动能力,另一方无固定收入,本人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者。

(3)烈士子女,经济确有困难者。

(4)遇有突发性灾害、灾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业者。如:学生本人受伤或突患重大疾病;父母双方或一方突患重大疾病;父母双方或一方遇有重大事故造成伤亡;家庭发生重大事故,财产损失惨重;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颗粒无收、无家可归等。

(二)爱心传承助学金的申报评审需使用统一的材料:

1. 《爱心传承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1式2份, A4纸双面打印)。

2. 《爱心传承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打印版与电子版各1份,打印版加盖党总支公章)。

五、国家开发银行爱心传承助学金

国家开发银行爱心传承助学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捐资发起设立。资助我校学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学生中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次4000元。本年度全校共有助学金名额108人,本学院8个名额。

(一)评选标准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3、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在读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

5、品行端正、勤奋、诚实,各科学习成绩优良,没有考试不及格课程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国家开发银行爱心传承助学金的申报评审需使用统一的材料:

1. 《国家开发银行爱心传承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版1式2份, A4纸双面打印)。

2. 《国家开发银行爱心传承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打印版与电子版各1份,打印版加盖党总支公章)。

六、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班级评选推荐

1.班级就上述奖助学金进行广泛宣传。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校区的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

3.学院党委将认真审查申请人情况,按学院所分配名额,结合本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获奖或受助情况综合考虑,推荐人员。

(二)材料上报基本要求

1.申请同学材料需在2014年11月14日中午2点前上交给自己的辅导员。

2.纸质材料按照的格式模板正反打印相应的份数并在材料右上角用铅笔写上电子版的提取码,提取时间请设为一周。材料不按规定格式打印并上报视为无效申请。

学院党委最终确定评选结果以网站公示为准。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1:社会奖助学金评审通知 (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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