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得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政学【2012】4号”文件精神,学院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班级民主评议和最后评定均结合学生困难证明材料、生活消费等具体情况进行,评审过程公正公平公开,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标准要求。现将认定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可向学院辅导员或党委副书记及时反映。
附件:附件3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等级排序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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